推动共同富裕,短板弱项在农业农村,优化空间和发展潜力也在农业农村。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意见》,高质量创建乡村振兴示范省,高水平打造农业农村现代化浙江样板,扎实推进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特制定如下方案。
各区(县)农业农村局,南太湖新区社发局:
现将《湖州市示范性家庭农场创建认定管理办法》印发给你 们,请遵照执行。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县直各单位:
《安吉县农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2021年修订)》已经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第一条 根据国家发改委等十部委《关于科学利用林地资源促进木本粮油和林下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和《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等精神,为规范浙江省林下道地中药材种植基地认定和管理工作,构建“生产集约化、技术标准化、管理专业化、服务体系化、市场多元化”的林下道地中药材高质量发展新格局,制订本办法。